摘要
罗尔斯的假设契约论的核心观念是正当的优先性。罗尔斯声称正当的优先性这个观念来自于康德的伦理学。而本文则试图根据罗尔斯在《道德哲学史讲演录》中关于康德哲学的讲稿说明罗尔斯对康德伦理学的解读是不恰当的,因为他认为直言命令必须将经验因素纳入考虑。基于这种解读,罗尔斯主张正当既应约束善又应与善互补。《正义论》第三部分试图通过提出一种更大的整全性计划来论证正当对善的约束性,但是却牺牲了正当与善的互补性。本文认为,在正当的优先性这个观念中其实同时包含着康德主义与非康德主义的因素。
基金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课题(项目编号:20140601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