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办: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明确不得违规发行或转让私募债券;不得为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外的企业私募证券或股权的融资、转让提供服务;买入后卖出、或卖出后买入同一证券的间隔不得少于五个交易日。
出处 《光彩》 2017年第3期9-9,共1页 Brillia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