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为充分发挥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激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快政府采购改革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207号),参照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精神,现就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3期63-65,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