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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9家公司围标 违规支付“报酬”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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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承揽工程项目获取利益,代表公司参与招投标过程中,采取提供投标保证金、制作投标书经济标和技术标、支付“资料费”报酬等手段,伙同9家公司串通围标,最终以7900余万元中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甲因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出处 《中国招标》 2017年第8期41-41,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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