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为如期实现l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意见》明确了目标任务:到2018年,基本建立人地挂钩机制,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衔接、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建设用地供应制度;到2020年,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区域和城乡用地结构布局更加优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为如期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提供用地保障。《意见》提出了建立人地挂钩机制的五项主要措施:一是实行差别化用地标准。按照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实行差别化进城落户人口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标准。二是实施规划统筹管控。三是改进用地计划安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合理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保障进城落户人口用地需求。四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五是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意见》强调,建立人地挂钩机制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完善权益流转机制。公安部门要加强户籍监管,防止出现为片面追求城镇化用地规模而更改户籍、农民“被市民化”等现象。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相关内容敬请读者予以关注。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6年第19期1-1,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