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5年5月1日实施新的立案登记制度以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收的国家赔偿案件数量上升,立案案由呈现多样化,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向赔偿办提出国家赔偿申诉的信件数量快速增长,国家赔偿案件面临的涉诉信访压力大增,表明立案登记制的推行,对广东省国家赔偿案件产生了一定影响。在审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应对这种新形势,值得思考。为此,本文从立案登记制度实施后省法院国家赔偿案件现状入手,分析这一现状产生的原因,再从两种案件受理制考虑,在立法、实践层面,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出处
《探求》
2016年第5期102-107,120,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