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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死亡家属可享多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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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泰兴市古溪镇读者刘某来电:我的丈夫王某系天津某企业在岗职工,2016年他突发疾病死亡,因其非因工死亡,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王某单位仅给付我5000元死亡抚恤金。请问,该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答:
出处 《农家致富》 2017年第5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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