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追续权是艺术家从作品的转售中分享利益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正在进行中,修改草案新增了追续权条款。除草案第一稿外,其他草案各稿都将追续权适用范围限定于公开拍卖,这引起了拍卖行业的强烈反对。不过对我国艺术市场现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现阶段将追续权适用于其他交易类型不具有可操作性,只有将追续权制度限定于公开拍卖才具有可操作性。未来我国追续权可以扩展适用于艺术市场专业人员参与的转售活动,以使更多艺术家受益,并平衡艺术市场中介商的利益。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78-187,共10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