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耳目观念折射出通俗小说由听之于耳的说话艺术到视之于眼的章回体和拟话本的转换。明清通俗小说是属于案头阅读的小说形态,其遍称耳目也揭示出属意创新的奇书美学特性。正是基于这样的耳目观念,明清通俗小说构建出一套适合案头阅读的完整的文体系统,而耳目也成为通俗小说写实的标准,并提升为情理的观念,促使明清通俗小说创作出现巨大的转向。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88-95,共8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天津市社科规划项目"明前期文人的书画活动与台阁文学研究"(TJZW16-00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