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标志着我国政府法治建设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作为一项新型的制度建设,有其深刻的法理依据:其合法性在于其将现行有效的单行法律法规所授予的政府权力汇总,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基础;其正当性在于法律正当程序所要求的实现法权的公开化;其目的性在于框定公权力作为的尺度,限制公权力活动的范围。权力清单制度在实现法治价值、制度现代化、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及变革传统法文化观念方面彰显出深远的法理意义。目前我国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必须通过摒弃法律工具主义,实现立法上的配套及制定主体的多元化、细化与落实行政责任、疏浚司法救济途径等方面对其进行法治化的完善。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79-186,共8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的办案标准与程序衔接机制研究"(16BFX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