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百年公共行政演变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公共利益旁落与回归的历史。什么是公共利益,如何实现公共利益,是行政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从政府职能的角度考察,传统的公共利益实现机制有两种模式,一是强调由国家或政府承担实现公共利益的职责;二是在追逐个人利益的过程中实现公共利益。在治理语境下,公共利益的实现机制不能靠单一的秩序来安排,要结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元主体的优势,互相补充。同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规范行政程序,并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
出处
《大连干部学刊》
2017年第2期44-4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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