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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理解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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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云南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强调:“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情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纪,动辄则咎。”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作者 周铀
出处 《社会主义论坛》 2017年第3期32-33,共2页 Socialis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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