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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试图说服自己,今日依然”——中国法律与文学研究20年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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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中国的法律与文学研究领域过于狭窄。说是集中在文学中的法律,其实也很少关注文学作品,基本都是电影中的法律。原因是影视的冲击,阅读的衰落,令本来就不多的经典文学文本进一步消解。社会变迁促使研究者和学术消费者共同创造了快餐型的文学(电影)中的法律研究。但电影中的法律替代不了文学中的法律,因为文本精读更可能引发理论反思。法律与文学研究还有其他问题,众多次生领域被人冷落,如有关文学的法律以及通过文学的法律。但最大问题是,在这个匆忙的商业时代,这个研究领域的前景注定相当黯淡。
作者 苏力
机构地区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83-89,共7页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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