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不同分化类型农民普适、农民自愿、渐进有序推进的原则。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焦点是赋予农民退出权。建立退出权的实施机制,包括明晰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制定退出权行使规则,建立退出工作程序,对退出农民经济补偿,建立退出扶持资金和退出土地处置原则。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3-18,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咨询研究社会招标课题"广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与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研究"(项目号201310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