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恰逢“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非常高兴能跟大家一起来探讨关于妇女参政的问题。1992年颁布、2005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妇女的“政治权利”作为专门一章,《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将“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作为专门领域。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将“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作为12个关切领域之一。这些概念虽然表述不同,但都指向同一个妇女权利的核心维度,即“妇女参政”。
出处
《秘书工作》
2017年第3期75-7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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