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禁摩限电"已经成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常规性治理手段。深圳市"禁摩限电令"及"禁摩限电"行动违反了行政合法性原则。首先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表现为它的两个制定根据之间存在不一致情形,下位法根据因与上位法根据不相一致而失去根据的资格;它的内容和主旨因与上位法根据相背离而在逻辑上和法理上影响其合法性。其次违反了程序正当和权责一致诸原则。
出处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30-134,共5页
Journal of Tonghua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