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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良的少年,只有不幸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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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安部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将行政拘留的执行年龄从16周岁降低至14周岁,即刻引发热议。其中,多数网友持赞同态度:“14岁都太大了,建议改成12岁”、“请开放一点好吗,熊孩子也该算进去”、“14周岁现已加入刑法豪华套餐”、“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作者 宋泽宇
出处 《中国青年》 2017年第6期9-9,共1页 China 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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