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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如何完善被害人权利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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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是指在坚持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前提下,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以法院审判为中心,对于关涉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法庭审判进行裁决,同时要求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辩护权、申请权、申诉权。文章通过明晰刑事被害人概念定义、被害人的诉求,从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角度出发,分析刑事被害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分析了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特别突出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以期推进这项改革,解决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
作者 邓刚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7年第3期19-22,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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