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颁布是我国行政法领域发展的一个里程碑,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大大推进了法院在行政方面的审判管理工作,随着社会进步和司法改革的推进,我国行政诉讼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文章认为,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诉讼被告现行认定规则进行深入分析,反思其不足。通过对比国外的成功经验,我国在现有的法治环境、司法实务背景下,应当适时重构行政诉讼被告认定规则,引进"谁行为,谁被告"这一新的行政诉讼被告认定规则。这是符合当下我国司法改革需要的,既能够方便当事人提出诉讼保障合法权益,也能够节约我国现有的司法资源,当事人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对行政行为提出质疑,能够对我国行政公权力的行使进行有力的监督,符合当前法治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