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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间虽有家庭成员死亡 承包地也不得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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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1997年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王楼村按每户人头分配口粮田,每人应分得1.7亩耕地,该村谢某和其妻子、儿子、女儿一家有4口人共分得耕地6.8亩。2015年8月,谢某的妻子因遭遇车祸去世。
作者 潘家永
出处 《云南农业》 2017年第3期94-95,共2页 Yunnan Agri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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