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公共服务"界定为地方政府的首要职能,科学评价是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在我国现阶段,政府组织兼具公共服务提供者和评价者的双重身份,在公共服务质量评价中很可能存在归因错误现象,影响评价的客观公正。受政府组织的特性、公共服务质量评价规范、外部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这种归因错误现象主要表现为政府组织自我服务偏差、行为观察偏差和基本归因错误。可以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意识、改进评价制度和方法、重视公共服务质量立法、加强公共道德体系建设等方面努力,提供促使政府组织正确归因的思想、制度、法律和环境保障,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出处
《求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54-159,共6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县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质量管理研究"(11BZZ04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52204-14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