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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锡文一审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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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中共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受贿案,对被告人吕锡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吕锡文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出处 《党的建设》 2017年第3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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