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狱惩罚的本质在于剥夺罪犯自由,但监狱在实施惩罚功能的同时又需要保障罪犯在监禁状态下一定程度的自由,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扩大罪犯服刑期间的自由度以帮助他们重返社会,即实现罪犯的再社会化,这也是监狱行刑的终极目的。行刑社会化则成为解决监狱因惩罚必须剥夺罪犯自由与罪犯再社会化又必须享有一定自由这一天然矛盾的有效路径和必然选择,贯穿其间的是行刑社会化理念的确立、自由价值观教育的强化、狱内必要自由权的保障以及监狱物质性投入的适度。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6年第5期24-31,共8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