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司法宽宥的体现,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种。其能够顺应基层现实需求,适应司法改革之方向。由于传统理念束缚、立法缺陷、程序困难等因素制约着其发展和广泛使用。需转变司法理念,转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体法积极评价,实现程序法层次性改善。
出处
《理论观察》
2017年第2期119-121,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职务犯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项目编号:GJ2016D20)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