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谚云“水治则国冶”,历朝视黄河治理为重要政事,无不竭尽心力以为之。然至晚清,内乱外患,国力匮乏,治河要政,无复过问。咸丰五年(1855年),黄河决于河南兰阳铜瓦厢(今兰考县北部),改道山东入海,酿成巨灾。明清时期黄河治理一向以“筑堤防,增坝埽”作为攻守之策,在维护水利系统方面可以说是成功的,但终非根治水患之策。
出处
《寻根》
2017年第2期38-44,共7页
Root Exploration
基金
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民国黄河档案研究(1911-1949)"(14YJA770022)
2014年度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民国黄河河政体系研究"(2014-GH-43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