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保险从起源伊始就承载着较为显著的政策性色彩,尤其是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大,体现一定程度的国家意志,使信用保险存在商业性和政策性交织相存的现状。政策性信用保险目前存在政策性机构专属经营、商业机构经营以及政策性和商业性机构共同经营三种经营模式,我国的政策性信用保险经营模式采取第三种,在一定程度上产生负面作用,阻碍我国信用保险行业的快速有序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我国信用保险的商业性和政策性进行厘定。构建我国信用保险商业性和政策性的协调机制,关键在于对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范围予以界定和限制,彻底推进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我国的商业化,制定具体的商业化实施路径。
出处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16年第9期15-31,共17页
Insurance 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