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是权力向权利的回归。国家权力的下放,体现了推行民主行政、构建民主政治的治国理念,也是社会治理活动中参与主体移位的表现形式。要想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不仅要加强社会活力,增强社会自我管理能力,同时也要依靠政府的监督。由此,在社会治理进程中,社会管理提供保障,社会自治大力推行,这是社会治理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亦是一体两翼,不仅是实现良法善治的有效途径,更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出处
《攀登(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38-43,共6页
New Height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媒体时代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生态研究"(13XFX00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