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父》是一部优秀的通俗文学作品。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以另一种艺术形式对小说进行了重塑。两种艺术形式在人物、情节、语言等方面体现出了不同的差异。电影通过人物形象的改造完成了对主题的深化,同时对原著进行了情节拓展,展现了比文学更立体的世界。文学与电影这两种表现形式在社会文化中扮演了不同角色,承载了不同使命与文化意义。它们使命定位上的不同,使小说与电影获得了截然不同的历史地位。
出处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119-120,共2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