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院立案实质化审查方式尚未改变,案件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矛盾凸显。通过对民事立案登记制由外及内的考察,从立案登记程序与审判程序关系、立案登记三方关系维度分析,明确民事立案要素审查一般机制,即形式审查的基础上,辅之实质化审查法院主管要素、管辖要素。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3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