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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管辖权应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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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王某私自与县国有林场下属某分场签订合同,租用0.5公顷林场国有土地建驾校,签订了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每年租金1000元,由王某负责清理承租范围内0.1公顷土地上剩余的林木,并按数量给予该分场一定的经济补偿。驾校施工时,被国土部门发现,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在查处时,遭到违法当事人的拒绝。
作者 张趁心
出处 《资源导刊》 2017年第5期43-43,共1页 Resources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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