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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述而》“执礼”指归与孔子的再认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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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孔子早年执掌礼仪多为乡党丧葬之礼。之所以这样,或迫于生计困顿而以此为"衣食之端",或出于朋友情深意笃而不得不为。适周问礼与孟懿子学礼增大了孔子的知名度,此后才有机会执掌朝廷之宾礼。这也是孔子在教授《诗》《书》后所执之礼,恰在"三十而立"后所为,为孔子执丧礼与宾礼的节点,以后不再从事墨、荀等所批判的以替别人相丧礼为"衣食之端"的"鄙事"。而真正使孔子立身名扬的是以执宾礼为主的朝礼,其内含"仁以为己任"、"弘毅进取"的新儒特质。邦国与异域的方言俗语要求孔子执礼时使用雅言通语。
作者 梁奇
机构地区 上海大学文学院
出处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08-114,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批准号:15YJA751016)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6ZDA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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