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东北地区作为"龙兴之地",一直受到历代统治者的关注。顺治元年(1644)八月清军入关,带走大量的八旗将士和劳动人口,导致东北地区大片土地沦为荒野,造成辽沈地区的人口急剧减少,劳动人手奇缺。在这种情况下,统治者一方面实行《辽东招垦条例》,另一方面将大批遣犯流放到东北,以期有助于东北经济的发展。清初的流放区域主要在盛京、尚阳堡、铁岭、宁古塔、辽阳、抚顺、卜魁、三姓等地。流人绝大多数都是"给披甲人为奴",也就是隶入旗下,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也有一部分读书人得到当地高官的赏识与重用。流人的出路共有两种,一是编户齐民,一是遇赦回籍。
出处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20-24,共5页
Journal of Taiyu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