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定金是一种担保形式,具有担保债权和证约的作用。定金只适用于合同;只要适合于定金担保的合同都可适用定金;定金担保的主体只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中的债务人。定金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具备债权范围、标的、数量、期限、方式等项基本条款。对部分履行合同的罚金,就其未履行部分合同标的价款占合同标的总价款的比例作为定金丧失或双倍返还的比例。定金可与违约金和损失赔偿合并使用。定金与预付款、押金、违约金、损失赔偿不同。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3期80-82,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