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警种,应当是警察组织内部按工作性质、工作对象的不同而区分的、相对独立的人员组合。西方警察似乎没有与我国概念完全相同的警种概念,而代之以组织机构、组织部门。西方警察一般以5种类型作警察分工的标志,即 CID(刑事警察)、武装警察(或叫宪兵)、制服警察、文职警察以及特殊警察。面对世界警种配置的现状与改革的某些趋势,我们应当有清醒的头脑与冷静的态度,不要盲目跟着国外警务改革的趋势走,可作些研究,启迪思考,为我所用。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4期88-90,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