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案件现场分为物质现场和心理现场。案件痕迹是追踪案件事实的证据线索 ,也分为物质痕迹和心理痕迹。心理痕迹的基本特征是抽象性、激活性。心理现场的基本特征是相对独立性、整体性、主观张力和经验可塑性 ,其稳定性与心理刺激的强度有关。心理现场的运动 ,能够接近案件原型。犯罪行为 ,连接着物质和心理两现场。同一犯罪行为 ,可形成多个心理现场。案件重构 ,需要研究案侦司法人员的心理现场。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2年第5期39-44,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