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民事诉讼法》实施前后,北京市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实证对比分析,并对案件受理数量、类型、监督效果等方面的变化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原因分析。北京市民事诉讼法律监督制度运行状况在全国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其各项业务指标均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由民事诉讼制度的固有特点决定的。检察机关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将监督的主动性建立在当事人的主动性上,并将目光着眼于司法公正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1期64-67,共4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