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知识产权迅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领域由于各方主体的多元化,自然产生了各方不同的权益冲突,包括知识产权管理者和创造者与使用者间的冲突,管理者间的冲突,创造者和使用者之间的冲突,各种层面间的利益冲突最终均需要知识产权法来加以权衡和协调,而知识产权法以公正和多方利益的有效平衡作为立法之本,应该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综合考量、评定和纠正,在考量过程中形成动态的平衡体系,以此来保障多方的利益平衡。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7年第1期37-38,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