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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强化看守职能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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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刑法已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件大事,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的重要步骤,为国人关注,世界瞩目。作为公安机关监管部门的看守所应通过对新刑法的学习,切实加强看守工作。一、研究运用"自首、立功"的规定,加强教育转化,开展深挖破案工作。加强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以下简称"在押人员")教育,使之认罪服法,接受审查、起诉、审判,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调动他们检举立功的积极性,开展深挖犯罪;转变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改掉好逸恶劳的习性,学得一技之长,成为有益于社会的新人。这是看守工作的基本职能要求,也是看守所充分发挥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综合治理作用的关键所在。1980年"两法"实施以来.看守所在教育改造在押人员和开展狱内政治攻势,深挖犯罪上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
作者 陈溪和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4期12-13,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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