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难度日益增大。与此同时,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还囿于旧的方式、旧的机制,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交警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大警种,如何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履行道路交通管理职责,建立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动态交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交警点多、面广、机动灵活的优势和特点,及时拦截、抓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迅速处置道路上的治安、刑事案件,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等犯罪活动,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与畅通,已成为当前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课题。下面,笔者根据宁波市的实际,就此课题谈一些看法。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5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