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侦查工作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诉讼活动。这不仅表现在据以定案的绝大部分证据,都是通过侦查工作获得的,而且还表现在要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和剥夺,必须依法进行。要加强刑事侦查工作的法制建设和做好诉讼预防犯罪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建立健全立案程序制度一起案件发生并被确定为刑事案件以后,司法机关就应及时地作出立案决定,并且要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立案程序中的有关法律手续,侦查机关不能予以轻视和忽视。"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的作法是极其错误的。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8年第6期43-44,共2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