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一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走政治建警之路,全面加强公安事业的政治建设,保证公安队伍政治上的合格和公安机关政治职能的实现。政治建警是个系统工程,要在整个公安事业各个领域全面、系统地展开;要依靠党团组织,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要充分发挥政治工作机构的作用;要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使政治建警真正得以实现。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1999年第6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