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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我使用“传票”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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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院对我使用“传票”合适吗?编辑同志:我在本村做治安工作。本村某家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破,将案犯逮捕,由人民法院审理。某日,县人民法院给我送来了传票,传我到法院落实报案经过。向人民法院提供情况,是我的职责,但是,我不是被告和当事人,县...
出处 《公安月刊》 1994年第8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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