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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过继”关系是否可带走财产和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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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除“过继”关系是否可带走财产和责任田?编辑同志:我友于1992年过继于他人为子,因养父母对他不好,他曾自杀未遂,后又外出半年。回家后,养父母以他走时没有给家里说为由,不让他进门。他的户口和责任田都在他养父母家里。请问:他要求解除“过继”关系,原在养...
出处 《公安月刊》 1995年第3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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