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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监察官“执法”的历史启示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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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传统的监察职官以御史体制为中心,“御史”一词源起甚早,学界多认为商代即有“御史”一词,甲骨文中有见“朕御史”等辞例,其职能最早为史官,掌文书法令,尚无监察职能。战国时期,“御史”逐渐成为监察之官,张晋藩先生在《中国监察法制史稿》中指出,战国时期“执掌监察职能的治官之官的御史已经出现”。
作者 王捷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140-143,共4页 Global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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