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严刑峻法——新加坡法治文化的鲜明特点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新加坡以严刑峻法、重罪重罚著称于世。任何违法犯罪都要付出高昂代价,新加坡法律因此具有高度震慑力。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就曾提到:“新加坡的社会秩序算是好的,他们管得严,我们应当借鉴他们的经验,而且比他们管得更好。”
作者 赵景芳
出处 《新华月报》 2017年第6期85-85,共1页 Xinhua Monthl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