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经济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取得巨大成功,人民越来越关注法律,也越来越关注法律给自己带来的保护,因此,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规范执法的期许越来越高,公安行政执法公开是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做好公安行政执法公开是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了解方式和速度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众能通过一些新媒体迅速知晓信息的状况与现有的公安信息的公开范围和速度不能满足公众的期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加剧,这给公安机关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公安机关应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认真把握公安行政执法公开的界限,真正做到科学公开、合理公开,积极探索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方式,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99-103,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