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媒体对经济、政治、文化的指导性作用不容忽视,但随着商业化的发展和利益驱使,不实新闻的问题愈加恶化,动机不纯的不实新闻的出现极大地干扰了新闻媒体的可信度,破坏了新闻在受众心中"客观反映、深度反思"的客观、中立的良好形象。对于此问题,新闻媒体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民事法律责任。对此,研究不实新闻的社会表现,列举出不实新闻传播者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进一步探讨根治不实新闻的有效措施才能使新闻向真实性方向迈进。
出处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7年第3期115-117,共3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University
基金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号:DHYC-201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