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其本质而言,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的资格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被许可人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该行为的直接法律效果是导致一个有效存续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效力终止。其作为《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所特别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既是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措施。本文结合烟草专卖执法实践,从实施主体、适用情形、以及办理流程等方面对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程序进行解析,并对实践中出现的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的情形做了列举。
出处
《现代商业》
2017年第6期21-22,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