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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工业用煤定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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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物资部门供应的城市工业用煤,其供应价格的制定,通常是采用实际购进价加综合费的方法。成都市燃料公司从1987年3月起,在市物价局和市物资局的指导下,改革了上述传统的定价方法,对经煤场中转供应的煤、焦实行了'按质计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差率不变、费用分摊、煤种归类、单独核算、差价结转'的定价方法。具体步骤是:1、收来自不同地区、矿点的各类煤、焦不分计划内外,一律按品种、质量排队归类。
作者 曾光德
机构地区 成都市燃料公司
出处 《中国物价》 1991年第2期37-40,共4页 China 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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