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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有”原则化解村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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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很多村级组织都有债务,有的村经济基础好、债务少,在职干部可以化解暂时的困难;有的村经济基础差,债务沉重,严重影响了村务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没人愿意当村干部,需要上级党委委派,或给村里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压担子,硬性委任。
作者 大鹏
出处 《乡镇论坛》 2017年第7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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